電動車轉讓
自用電動車轉讓,有正式發票!八九成新。
現在想轉讓價格550。
有意者請與我聯繫或者看車(文禮)。
已註冊,並上牌。
陸路交通管理局將從(2月1日)起加強執法行動,取締未經註冊及沒有掛上車牌、卻在公路上使用的電動腳踏車,違例者可被罰款最高2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個月,或兩者兼施。
陸交局只接受系上橙色認證標籤、符合較嚴格技術標準的電動腳踏車註冊。
此外,郵政局將不再提供電動腳踏車註冊服務。有藍色認證標籤的電動腳踏車則停止接受註冊。
註冊後要脫售腳踏車的車主,得上網「割名」給新車主,買方得支付11元轉讓費。
國會是在去年初通過活躍通勤法令,規定電動腳踏車不能在人行道上行駛,只准在腳踏車道、共用道和公路上使用,違例者可罰款最高1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個月,或兩者兼施。
(信息來源:新加坡LT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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