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用电动车转让,有正式发票!八九成新。
现在想转让价格550。
有意者请与我联系或者看车(文礼)。
已注册,并上牌。
陆路交通管理局将从(2月1日)起加强执法行动,取缔未经注册及没有挂上车牌、却在公路上使用的电动脚踏车,违例者可被罚款最高2000元或监禁最长三个月,或两者兼施。
陆交局只接受系上橙色认证标签、符合较严格技术标准的电动脚踏车注册。
此外,邮政局将不再提供电动脚踏车注册服务。有蓝色认证标签的电动脚踏车则停止接受注册。
注册后要脱售脚踏车的车主,得上网“割名”给新车主,买方得支付11元转让费。
国会是在去年初通过活跃通勤法令,规定电动脚踏车不能在人行道上行驶,只准在脚踏车道、共用道和公路上使用,违例者可罚款最高1000元或监禁最长三个月,或两者兼施。
(信息来源:新加坡LTA)